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通信 >> 房政信息 >>> 文章内容


避免房租被炒高 北京拟立法禁“二房东”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陈斯   时间:2011-1-11   阅读336次

    核心提示:记者今天上午了解到,北京市对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出台了修改草案并已列入市政府立法计划。同时,北京版草案新加入“不得通过转租形式赚取或变相赚取差价”,严卡“二房东”,避免房租被人为炒高。
   
    法制晚报讯(记者 陈斯)北京租房拟立法禁止“二房东”,此外,租住成套住宅的,人均租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
   
    住建部关于禁租“隔断房”的规定2011年2月1日起执行。记者今天上午了解到,北京市对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出台了修改草案并已列入市政府立法计划。届时,本市人均租房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比现行标准提高1.5平方米。
   
    同时,北京版草案新加入“不得通过转租形式赚取或变相赚取差价”,严卡“二房东”,避免房租被人为炒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要求,出租住房应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记者从本市一些中介公司了解到,目前北京的群租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个别违规中介在出租房源时有意吸引群租户,即用一套房源向多人出租;另一种则是求租人通过中介租得一套房源后,擅自转租,当“二房东”。
   
    市住建委表示,本市已制定了《关于修改〈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草案)》,并且比住建部的规定更加严厉和细化。
   
   
    “草案”规定了人均租住面积,租住成套住宅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7.5平方米,比修改前提高了1.5平方米。
   
    租住平房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针对“群租房”私自打隔断、拆改建筑结构等问题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厨房、卫生间、阳台不得用于租住。
   
    修改中的北京版草案还加入了“不得通过转租形式赚取或变相赚取差价”,避免房租被人为炒高。
   
    据悉,修改《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已列入市政府的立法计划,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作者声明: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著作权人。我同意中国人人网发表此作品,同意中国人人网向其他媒体推荐此作品。未经中国人人网或作者本人同意,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一旦传统媒体决定刊用,中国人人网及时通知我。在不发生重复授权的前提下,我保留个人向其他媒体的直接投稿权利。
【编者按】(注:转载除外)


相关信息
网友评论                >>> 发表您的评论
没有评论信息

  友情连接 关于人人 加盟人人 联系人人 人人广告 人人招聘 人人导航 人人未来  

人人文学网
网址:http://www.cnrr.cn 电子邮箱:253581255@qq.com
总部电话:010-51656981 QQ:253581255
版权所有: 华夏网·中国人人网

人人艺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