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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整肃零售商恶意占款 类金融模式遭遇困境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时间:2005-9-23   阅读821次

    本报记者万里江王珍发自上海广州
   
    国家四部委即将开始一项旨在整治零售商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的专项行动,这或将对一些“类金融企业”以沉重打击,并对商业流通各方带来深远影响。
   
    联合整肃
   
    昨天,商务部网站在醒目位置挂出“商务部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整治商业零售企业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将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开展整肃风暴。
   
    《通知》认为,一些零售企业滥用销售终端的优势地位,在交易过程中损害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例如,一些零售企业对供应商货款久拖不还,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开设新企业或分支机构;个别零售企业打着连锁经营的旗号,在骗取银行贷款、供应商货款后,即卷款潜逃或以经营不善为由关闭企业。这些含有欺诈性质的行为“阻碍了零售行业健康发展,影响了社会稳定”。
   
    因此,商务部等11个部门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集中整治商业零售企业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的欺诈行为。
   
    长期以来,中国零售行业占压供应商货款现象非常严重,这在家电连锁企业里面表现得尤为明显。过度的资金占用促进了零售商快速扩张和多元化投资的冲动,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的例子屡见不鲜;同时,供应商不能及时收回货款导致破产,并形成银行呆账的连锁反应也时有发生。
   
    该专项行动将针对这种现象开展一系列工作,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制定《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将明确零售商支付货款的最长期限、拖欠供应商货款行为的具体表现及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并且严格禁止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各种不合理费用。
   
    “《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已经收了上来,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初稿。”商务部特聘市场运行专家王永平告诉记者。而专门负责此事的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制度处人员则向记者明确:“《办法》争取在10月底前由四部委联合发布。”
   
    供应商叫好
   
    事实上,零售商占款问题已成为行业“肿瘤”,现在是到了“动刀子”的时候。
   
    《第一财经日报》获悉,《办法》对零售商作了诸多限制,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对日配商品,“零售商应当即时支付货款。”对其他商品,双方可以约定支付货款期限,但支付期限不得长于收货后75日。这对于家电连锁巨头们短则3个月,长则半年的支付期来说,是个沉重的打击。
   
    某知名彩电企业国内营销有关负责人表示,有关部门此时采取整肃行动,意味着政府已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到了一些零售商将供应商货款挪作他用的情况。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延期付款几乎是所有企业都要面对的问题,这已是行业的潜规则。比如,你给了他1000万元的货,他到期先还你500万元货款,同时跟你再要800万元的货;下一次到期又还你800万元,同时再要1000万元的货……这样,他欠你的钱就会越来越多。“当然,他并不是一点都不付,但不会到期后让你舒舒服服地把所有的货款都清掉。”
   
    这位负责人认为,大卖场的疯狂扩张,潜伏着崩盘的危险。有的区域家电零售连锁企业,将占用供应商的资金拿去搞房地产,恰好遭遇国家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目前已经明显出现了资金链绷紧的迹象。
   
    另外,《办法》第二十五条还明确规定了11种零售商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或变相收取的费用,这其中包括广为人知的“店内码费”、“店铺装修费”、“节庆费”、“店庆费”、“新店开业费”等等。
   
    中国家电协会秘书长姜风表示,这些费用非常不合理,而且零售商要求的扣率高,《办法》出台将有利于减轻制造商负担。
   
    某小家电企业国内营销负责人也大声叫好,他说:“希望进场费也整治一下。”
   
    他表示,尤其在大卖场处于垄断地位的大城市,进场费更具欺诈性,“单店少则7000~8000元,多则20000~30000元,有的是一次性,有的还得一年交一次。”
   
    而且,据他透露,大卖场拖欠货款的情况“蛮普遍”的,“你签了45天账期付款,钱一般都要60~70天才拿到手。”同时,国内品牌与跨国品牌之间还存在着“不同待遇”。他举例说,同样卖小家电,飞利浦不一定收进场费,扣利在10%~11%;而对他们,大卖场则要求28.5%的返利,也就是说,每卖出100元商品,大卖场要扣下28.5元,还没算上进场费和导购员工资。
   
    “节假日的促销费、进场费、导购费、堆头费……大卖场的费用名目繁多,所以,制造业现在很无奈呀!”那位小家电国内营销负责人说,超市反而比大卖场的费用率低一些,相对规范一些。
   
    国美苏宁表示“无奈”
   
    就昨日出台的《通知》,国美集团董事长黄光裕与苏宁电器总裁孙为民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分别发表了看法,他们一致否认自己有占压供应商货款行为,并且认为零售商利润低,现在这样是迫不得已。
   
    黄光裕认为,《通知》的出台对国美不影响,他们的货款“十几天,二十几天”就付了,其他的是承兑汇票,可以直接拿钱的。如果国家规定不能收取“那些费用”,他们就不收,但是“谁也不可能做亏本买卖”,那就只能再压低供应商的进价了。
   
    “我们的综合毛利率才12%,这不算高的。”黄光裕强调。孙为民也有同样看法,他说,零售行业利润率不到2个百分点,很多时候,零售商没利润,是存在销售倒挂的。这是存在于供应商和零售商间的不平等。他暗示,他们无法在简单的买卖差价里保证利润,零售商“被逼无奈,才采取这种方式”。
   
    他还认为,超市连锁和家电连锁也有不同,大的超市连锁能决定很多商品的采购价,所以他们能保证自己的利润。而在家电业,是供应商决定供价,所以供应商能保证自己的利润。
   
    联合证券分析员吴红光认为,国美、苏宁是绝对的强势,国外成熟零售商模式是“吃差价”,国美、苏宁依靠渠道优势占用供应商资金发展是危险的,构成渠道价值的核心要素中的任何一个一旦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带来严重后果。
   
    家电制造商们也意识到这种供应双方不正常的关系可能带来的后果。事实上,一些有实力的供应商,正在采取多样化的渠道模式,以免过于受大卖场牵制。像TCL就酝酿在三四级市场,推行自建连锁店的“幸福树”计划;格力空调在广州地区的专卖店数量,已经从2004年的11家增加到2005年的26家,2006年将进一步拓展到66家;而美的空调也计划2006年度,在省会城市和发达的二级城市,开设100家专卖店。
   
    某家电资深人士告诫,家电连锁店如果再继续盲目扩张,将产生“泡沫”:“大卖场在广州开这么多家店,其中有不少门店都是吃不饱的,他们就是通过扩张来不断吸取供应商的资源。”他担心,一个区域的市场空间总是有限,一旦这些大卖场停止开店,“泡沫”就有破掉的危险。
   
      专项行动: 《整治商业零售企业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业界反应:
      三巨头否认占款 对开店资金来源“共同缄默” 
   
    国美黄光裕:开店资金来源很多,不方便透露,其中应该有少部分货款。收取供应商费用,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国美的综合毛利相对其他行业并不高,只是微利。
      苏宁孙为民:家电连锁商的门店不是展览馆,向供应商收取进场费等费用是无可厚非的。苏宁这么低的回报率,说明供应商目前给的进场费等还不够多。
      永乐陈晓:资金来源很复杂,我们没有占用过供应商货款。别的企业怎么做是它们的事,永乐不是这样。外国企业也收取进场费,这是市场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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