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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和平:联合国的神圣使命


时间:2005-3-15   阅读1865次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是根据有关联合国决议建立的一支跨国界的特种部队,成立于1956年苏伊士危机之际。它受联合国大会或安全理事会的委派,活跃于国际上有冲突的地区。维和部队士兵头戴天蓝色钢盔或蓝色贝雷帽,上有联合国英文缩写“UN”,臂章缀有“地球与橄榄枝”图案。凡参加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人员,必须被送到设于北欧4国的训练中心接受特种训练,以熟悉维和部队的职能、宗旨、任务和进行特种军事训练。联合国维和部队执行任务时跟各国特种部队不同,它必须公开自己的存在,必须行进在最引人注目的公路、广场、热闹地段等公开场合。联合国维和部队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一种形式,其另两种形式是军事观察团和多国部队。
      (1)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作用是阻止局部冲突扩大化,或防止冲突再起,并帮助在战争中受害的平民百姓,为最终政治解决冲突创造条件。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有两个显著的特征:
   
      一、是非强制性。它的进驻与活动,需由安理会或大会决定,并征得有关各方同意(其中15个联合国成员国中,最少有9个国家赞成,而且中、美、英、俄、法5个常任理事国没有投反对票),然后授权联合国秘书长组织;进驻后,一旦该国政府提出撤军要求,必须立即撤出。
   
      二、它具有鲜明的中立性,其成员必须来自与冲突双方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国家。它不同于一支真正的军队,它没有战场,没有敌人,是一支政治外交部队。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在执行任务时,除进行自卫外,不得擅自使用武力。必须严守中立,不得卷入冲突任何一方,更不能干涉所在国内政。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总司令是联合国秘书长。部队的人员由联合国成员国自愿提供。维持和平部队是由武装部队的分遣队组成,士兵可以配备轻型防御性武器,因该支军队必须统一着蓝色盔帽或蓝色贝雷帽,所以亦称“蓝盔”部队(蓝色象征和平)。
   
      (2)派遣军事观察团是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另一种形式。联 合国向冲突地区派遣军事观察组,需由安理会或大会决定,并征得有关各方同意,授权联合国秘书长组织。观察组的人员由联合国成员国提供,由非武装的军官组成。它的使命是维持和平行动。在执行任务时,观察员不能携带武器,必须严守中立,不得卷入冲突的任何一方,更不能干涉所在国的内政。它的具体职责视情况和需要有所不同,一般包括:监督停战或停火、撤军;观察、报告冲突地区的局势;执行脱离接触协议;防止非法越界或渗透;以及联合国决议赋予的其他使命。派遣军事观察组是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临时措施,均有一定的期限,视情况需要由安理会决定可延期。 
   
      (3)冷战后,随着地区冲突的增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次数增多,规模扩大,维和行动的性质和作用也往往超出传统的职责范围,造成联合国经费严重不足。为此,除维持和平部队以外国联合国也借助成员国自愿组成的多国部队参与维和行动。多国部队的费用一般由参加国支付。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多国部队士兵身着自己国家的军装,主要标记是联合国的旗帜以及联合国徽章。
   
      维和行动主要分为两类:由秘书长直接领导的联合国维和行动(有军事观察团和维和部队两种形式)和由安理会批准、秘书长授权、由地区组织或大国参与指挥的维和行动(有多国部队和“人道主义干预部队”两种形式)。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至2000年5月,联合国已组织68次维持和平行动,共投入了75万多军人、警察和民政人员。其目的已从传统的监督停火、居中斡旋,扩大到开展预防性外交、维持和平与重建和平。其任务包括监督停火、停战、撤军;使冲突双方脱离接触;观察、报告局势;帮助执行和平协议;防止非法越界或渗透以及维持冲突地区的治安等。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维和行动的任务范围也逐渐扩大,涉及到监督选举、全民公决、保护和分发人道主义援助,以及帮助扫雷和难民重返家园等许多非传统性的工作。参与维和队伍的人员除了军事人员以外,还有民事警察和文职人员。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在维护和恢复地区和平和帮助解决地区冲突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它的职能和作用也越来越为世人瞩目。1988年挪威诺贝尔奖委员会将诺贝尔和平奖授予这支头戴蓝色贝雷帽的部队。  
   
      联合国维持和平人员(军人和警察)总数至1996年9月12日为3万人。1986—1991年期间,维和费用平均每年约3.8亿美元,1992年猛增至17.3亿美元,1993年又增至约36亿美元。1995年联合国的维和经费为28亿美元,其中波黑维和一项就占了一半。1996年的维和经费为16亿美元。从1948年联合国派出第一支维持和平部队到1998年10月,已有1500多名联合国人员在执行任务时丧生。其中,牺牲最多的是加拿大士兵,然后依次是印度、法国、英国和加纳。
   
      从1945年联合国成立起,共有110个国家派出过维和人员。至1996年9月1日,5个出兵最多的国家为:巴基斯坦(1719人)、俄罗斯(1177人)、孟加拉国(1184人)、印度(1203人)和巴西(1203人)。1994年11月,联合国秘书长加利设立联合国扫雷基金,从而为联合国的扫雷计划建立了专门的资金来源。1995年7月5-7日,联合国人道事务署主持的国际扫雷会议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目的是为联合国在世界各地的扫雷活动征集资金。会议共筹集资金2000万美元。 
   
      1998年10月29日,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对会员国向联合国提供维和人员的最低年龄作了规定:会员国向联合国维和行动提供的民事警察和观察员的最低年龄应不小于25岁。中国从八十年代后开始对维和行动采取区别对等积极支持的态度。1988年9月,中国正式申请加入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1989年,中国首次派人参加了联合国纳米比亚过渡时期协助团,帮助纳米比亚实现从南非独立的进程。1992年4月,中国正式第一支“蓝盔”部队--军事工程大队赴柬埔寨执行任务。
   
    亚洲地区:
   
    —— 阿富汗、巴基斯坦  1979年12月27日,苏联入侵阿富汗,300万阿富汗难民涌入巴基斯坦。1988年4月14日,在联合国秘书长德奎利亚尔主持下,阿富汗、巴基斯坦、苏联和美国在日内瓦签署解决阿富汗问题的4个协议,规定到1989年2月15日苏联全部瓜出阿富汗,遣返阿富汗难民。10月31日,安理会决定建立由50名军事观察员组成的联合国阿富汗、巴基斯坦问题斡旋团 (united nations good offices mission inafghanistan and pakistan - ungomap), 监督协议的实施。1990年3月15日斡旋团结束使命。 
   
      —— 阿富汗  1988年,联合国驻阿富汗特派团成立 (united nations special mission toafghanistan - unsma),有11名成员,主要是监测阿境内的政治和军事形势,支持联合国秘书长特使在阿的和平努力。1998年12月8日,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决议,向联阿特派团增派一个监测小组,以监督阿境内人道主义的境况,防止大规模侵犯人权事件再次发生。
   
      —— 柬埔寨  1991年10月-1992年3月,在饱经战乱的柬埔寨,联合国派驻了一个“联合国柬埔寨筹备团” (united nations advance mission in cambodia - unamic)以监督柬埔寨的停火和执行扫雷计划。  1992年3月15日—1993年11月5日,联合国共先后派来自34个国家的大约1.9万名军事人员和警察,以及大约500名文职人员在柬埔寨执行维持和平行动。期间,共耗资23亿美元,完成30多万难民的遣返工作,完成了柬埔寨大选,帮助西哈努克为首的柬全国最高委员会履行了临时政府职能。1993年9月26日,联合国驻柬埔寨临时机构(united nations transitional authority in cambodia - untac) 负责人明石康撤离柬埔寨,标志该机构已结束在柬的任务。11月15日,除约70名军警继续留在柬埔寨外,联合国驻柬维和部队全部撤离了柬埔寨。
   
      —— 塞浦路斯  联合国驻塞浦路斯部队(联塞部队)(united nations peace-keeping force incyprus - unficyp)。 1964年3月4日根据安理会第186号决议建立。联合国为了维持塞浦路斯希腊族和土耳其族之间的和平,派遣了6500人的部队。现仍有1188人的“蓝盔”部队、35名警察和12名观察员驻扎在希族和土族人之间约180公里宽的停火分界线内。任期至2000年12月15日。总维和费用为4.7亿美元,其中塞浦路斯政府付1/3。 
   
    —— 东帝汶  联合国东帝汶评估团 (united nations assessment mission on east timor -unamet)。 1999年6月11日安理会通过决议设立,以组织和实施定于8月8日(后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决定将投票日期推迟至8月30日)进行的关于东帝汶特别自治的直接投票。由280名民警、50名军事联络官组成,还包括政治、选举和新闻官员。评估团任期至1999年11月30日。  1999年9月15日,安理会通过决议,决定建立一支具有统一指挥机构的多国部队,在东帝汶执行恢复和平与安全的任务。安理会规定这支部队的任期到由联合国维和行动取代为止,部队费用由各有关参加国承担。  1999年10月25日,安理会通过决议设立东帝汶过渡行政当局 (unitednations transitional administration in east timor - untaet), 在东帝汶独立前,由该机构全面管理东帝汶事务。过渡当局的期限为2至3年,在安理会授权和秘书长的特别代表的领导下工作。2000年2月23日,联合国维和部队正式接管了由多国部队负责的东帝汶维和任务。维和部队由8950名官兵、200名军事观察员和1640名国际警察组成。 
   
     —— 朝鲜  1950年,联合国派遣了包括美国军人的“联合国部队”在南朝鲜登陆,进行侵朝战争,经过中、朝两国人民的英勇抵抗,于1953年签订了停战协定。 
   
     —— 埃及—以色列 (西奈半岛)  1956年11月,在埃及宣布将苏伊士运河收归国有后,英、法和以色列军队进行了干涉。其后,联合国向西奈半岛派遣了6000人的紧急部队监督停火。在埃及总统纳赛尔的要求下,联合国紧急部队于1967年5月撤出。这是联合国派遣的第一支维和部队。  1973年10月,阿以之间发生第四次中东战争。10月25日,安理会决定建立第二支联合国紧急部队,前往中东监督停火。它由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外的联合国会员国派出的7000人组成。1979年埃以和约结束两国历时30年之久的战争状态后,紧急部队撤走。
   
      —— 伊朗—伊拉克  1980年9月22日,两伊战争爆发。1988年8月8日,在联合国的调停下,伊朗和伊拉克达成从8月20日开始停火的协议。8月9日,安理会决定建立由930人组成的联合国伊朗、伊拉克军事观察团 (united nations iran-iraq military observergroup - uniimog),进驻两伊之间1200公里边界的观察哨所,监督停火和双方军队撤回国际公认的边界。1991年2月27日观察团结束任务。 
   
    —— 伊拉克—科威特  联合国伊拉克—科威特军事观察团(伊科观察团)(united nations iraq-kuwaitobservation mission - unikom)。 1991年4月3日根据安理会第687号决议建立。执行两国之间非军事区的巡逻任务,监督海湾战争后的停火情况,并有权解除当地居民的武装并防止任何非法越境行为。至2000年5月该团共1102名军事人员,其中包括195名军事观察员和908名军人。 
   
      —— 印度—巴基斯坦  1965年9月-1966年3月,联合国印度-巴基斯坦观察团 (united nationsindia-pakistan observation mission - unipom)在印巴边界执行任务。  1948年4月21日安理会通过第47号决议,决定在克什米尔部署联合国驻印度和巴基斯坦军事观察小组(印巴观察小组)(united nations military observer groupin india and pakistan - unmogip)。小组于1949年1月组建,部署在印度和巴基斯坦双方都接受的“控制线”上。该小组由8个国家的44名军事观察员组成。每年耗资800多万美元。  
   
    —— 黎巴嫩  1958年5月,黎巴嫩发生武装动乱。黎巴嫩政府指挥埃及等国支持动乱,要求安理会讨论这一问题。6月11日,安理会决定建立“联合国黎巴嫩观察组” (unitednations observation group in lebanon - unogil),实地核查黎巴嫩的指挥。同年12月9日结束任务。  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联黎部队)(united nations interim force inlebanon - unifil)。 1978年3月19日根据安理会第425号决议建立。在以色列入侵黎巴嫩之后,联合国在黎巴嫩南部派驻了约5300人,自那时起该部队一直驻扎在黎巴嫩南部,控制以色列撤出后的地区并维护该地区的安全。协助黎政府恢复对该地区的统治。现仍有由斐济、芬兰、法国、加纳、爱尔兰、意大利、尼泊尔、挪威和波兰等国的4513名官兵。2000年5月23日,鉴于以色列做出撤出黎巴嫩南部地区的决定,安理会决定分阶段向该地区增派人员,首先将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增加到5600人,以核实以色列是否从黎巴嫩南部撤出其所有军队。在以军全部从黎南部撤出后,再将该维和部队的人员增至7935人,以维护该地区局势的稳定。 
   
      —— 耶路撒冷  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停战监督组织)(united nations truce supervisionorganization - untso)。 1948年5月29日根据安理会第50号决议建立,负责监督以色列与阿拉伯国家间达成停战协议的执行,并成立了联合国驻巴勒斯坦停战监督组织。该组织总部设在耶路撒冷,由572名非武装的军事观察员组成,分布在埃及、以色列、约旦、叙利亚、黎巴嫩5国。
   
      —— 中东  1956年11月-1967年6月联合国第一次在中东派驻了联合国紧急部队(first united nations emergency force - unef I)。  1973年10月-1979年7月,联合国再次向中东地区派驻了联合国紧急部队(second united nations emergency force - unef II)。
   
      —— 叙利亚 (戈兰高地)  联合国脱离接触观察部队(脱离接触部队) (united nations disengagementobserver force - undof)。 1974年5月31日根据安理会第350号决议建立。该部队一直在戈兰高地的叙利亚军队和以色列军队之间,起到一种缓冲作用。该部队约有1037名军事人员及80名军事观察员。 
   
      —— 伊里安岛西部(新几内亚岛西部)  1962年10月—1963年4月联合国在伊里安岛西部派驻联合国安全部队(united nations security force in west new guinea (west irian) - unsf)。印度尼西亚和荷兰政府在该岛划分时发生争端,后印尼和荷兰签署了协议,将该岛西部划归印尼。联合国向该岛派驻安全部队以使协议能够顺利执行,同时监督停火,恢复当地的法律秩序。
   
      —— 也门  1962年9月,也门军队发动政变,赶走国王,宣布成立阿拉伯也门共和国。国王逃到也门北部,在沙特阿拉伯的支持下,准备反击。也门新政府与沙特矛盾激化。10月初,埃及军队进入也门。在联合国秘书长斡旋下,冲突三方达成和平协议。1963年6月11日,安理会决定建立联合国也门观察团 (united nations yemen observationmission - unyom),以监督和平协议的实施。1964年9月,观察团结束使命。 
   
     非洲地区:  
   
    —— 安哥拉  1989年1月-1991年6月,应安哥拉政府和古巴政府的要求,联合国安理会派遣一支核查团进驻安哥拉,以监督古巴军队从安哥拉撤出(united nations angolaverification mission I - unavem I)。1991年6月-1995年2月,安理会第二次派遣核查团,以监督安政府与安盟达成的和平协议,解除内战战斗人员的武装和监督1992年9月举行的选举 (united nations angola verification mission II -unavem II)。在政府与安盟之间战火又起之后,该核查团减少到不足200名军事和文职人员。  1995年5月,安哥拉和联合国代表在罗安达就在安哥拉部署一支由7600人组成的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签署一项协议。该协议共有60项条款,分别对为期两年的联合国维和部队的职责和义务作了规定。联合国安哥拉核查团III期 (united nationsangola verification mission III - unavem III), 任期至1997年6月30日。  1997年6月30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1118号决议,决定结束联合国在安哥拉的维和核查行动,同时组建一个安哥拉观察团 (united nations observer missionin angola - monua),其任务是继续监督安哥拉的和平进程。观察团由661名军人,92名军事观察员和403名警察监督员。任期至1998年4月30日。1998年3月20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决定在1998年4月30日前逐步从安哥拉撤走联合国安哥拉观察团军事人员,并规定这项工作必须在7月1日前全部完成。后任期延长至1999年2月26日。1999年2月26日,安理会一致通过决议,决定结束其维和使命。  1999年10月15日,安理会一致通过决议,决定在安哥拉设立联合国办事处(united nations office to angola -- unoa), 以便在推动和平进程、进行人道主义援助等方面向安哥拉人民提供有效的帮助。任期至2000年10月15日。
   
      —— 乍得、利比亚  1994年2月3日,国际法院将乍得和利比亚长期争议的奥祖地区判给乍得。1994年5月4日,安理会组成“联合国奥祖地带观察组” (united nations aouzoustrip observer group - unasog),监督利比亚从奥祖地带撤军。观察组1994年6月5日结束任务。
   
      —— 刚果(金)  1960年7月,在前比属刚果(后改为扎伊尔,现刚果民主共和国),为了对付加丹加宪兵叛变和“恢复秩序”,安理会派遣了2万联合国军队,称为联合国刚果行动(united nations operation in the congo - onuc)。该部队于1964年6月撤出。  1996年11月15日,安理会通过关于非洲大湖区形势的第108号决议,授权加拿大等国组建临时多国部队,协助国际组织和民间救济组织运送救援物资,减轻扎伊尔(现刚果民主共和国)东部难民和平民的苦难,协助难民自愿返回家园。任期至1997年3月31日。1996年12月23日,安理会决定不再向扎伊尔派遣部队。  1999年8月6日,安理会一致通过决议,决定向签署刚果(金)停火协定的有关国家派遣90名联合国军事联络人员,以进一步发挥联合国在推动刚果(金)和平进程中的作用,并为在这些国家部署军事观察员做准备工作。这批联合国军事联络人员的任期为3个月,其主要任务是与由冲突各方组成的联合军事委员会和停火协定各签署方建立联系;协助联合军事委员会和各签署方制定执行这一停火协定的计划;向联合国秘书长汇报当地执行停火协定的有关情况。  1999年9月1999年11月5日,安理会决定建立联合国驻刚果(金)观察团(u.n. observer mission in drc -- monuc), 任期至2000年1月15日。观察团由26个国家的5537名军事人员组成,其中包括500名军事观察员,负责支持人权、人道主义事务、公共信息、保护儿童、政治事务、医疗和管理方面的专家的工作。2000年2月24日,安理会通过决议,决定向增派500名军事观察员和5000名维和士兵,观察团任期至2000年8月31日。  —— 几内亚比绍  1999年4月6日,安理会通过一项决议,决定在几内亚比绍设立冲突后建立和平支援办事处 (post-conflict peace building support office in guinea-bissau -unogbis),负责协调联合国各机构在该国的活动,协助几比总统和议会的选举。 
   
      —— 利比里亚  联合国利比里亚观察团(联利观察团)(united nations observer mission inliberia - unomil)。 1993年9月根据安理会第866号决议建立,其任务为调查违反停战事件、监测“科托努和平协议”的执行情况、观察和监督选举过程。有观察员33名。1997年9月30日,观察团结束使命。  
   
    —— 莫桑比克  联合国莫桑比克行动(联莫行动)(united nations operation in mozambique -onumoz)。 联合国于1992年12月开始实施莫桑比克维和行动。其任务是监督执行结束长期内战的协定。该行动当初由大约7500名军事人员、警察和文职人员进行,截止1993年6月有3600人。1994年2月23日,联合国安理会授权联合国秘书长加利建立一支联合国莫桑比克行动(联莫行动)警察特遣队,人数以1144名为限。这支特遣队的任务是帮助莫桑比克警察提高保护平民及其财产的能力,并对其执法情况进行监督。1994年10月,在联合国的全面监督下,莫桑比克举行大选。1994年12月9日,维和行动结束。  
   
    —— 纳米比亚  1989年4月—1990年3月,联合国向非洲的纳米比亚派去了由军人、文职人员和警察在内的7000人的小组,监督“过渡时期”,以实现纳米比亚的独立进程。该小组称为联合国过渡时期支援小组 (united nations transition assistance group -untag)。 
   
      —— 卢旺达  联合国卢旺达援助团(联卢援助团)(united nations assistance mission torwanda - unamir)。1993年10月根据安理会第872号决议建立。其任务是监督卢旺达政府和“爱国阵线”执行在坦桑尼亚的阿鲁沙达成的和平协定。最初人数达2500人。1994年4月22日,由于卢理达反政府武装“爱国阵线”攻占卢首都,并开始大屠杀。同年5月17日,安理会一致同意将联合国驻卢旺达援助团的部队由444名增至5500名,并决定所有国家对卢旺达实行武器禁运。任期至1996年3月8日。援助团已结束使命撤出卢旺达。 
   
      —— 卢旺达—乌干达  1990年10月起,卢旺达政府军与反政府武装多次在卢旺达、乌干达边境地区发生战斗。应卢乌两国的请求993年6月22日,安理会决定在乌干达一侧建立“联合国乌干达—卢旺达观察团” (united nations observer mission uganda-rwanda -unomur), 以防止非法向卢旺达运入武器。观察团于1994年9月结束使命。
   
       —— 索马里  联合国索马里行动一期(联索行动一期)(united nations operation in somaliaI - unosom I)。 行动从1992年4月起至1993年3月结束。  联合国索马里行动二期(联索行动二期)(united nations operation insomalia II - unosom II)。 联合国1992年批准执行索马里维持和平行动。索马里的普遍饥荒促使联合国安理会12月份授权美国在索马里部署了两万多名军队,其中大部分已撤回,被打着联合国旗帜的其他国家的部队所取代。联合国部队包括1.67万名人员,外加1000名美国快速反应部队。批准的全部人数为2万名。1993年3月根据安理会决议,第二次派遣维和部队,至1994年3月25日,美国最后一部分军队撤出索马里,至此,联合国在索马里的维和行动暂告一段落。在索马里维和行动期间,共有44名美国人在索马里丧生,其中阵亡的有30人。联合国维和部队有102人丧生,其中有34名巴基斯坦人,9名意大利,9名摩洛哥人和8名尼日利亚人。1992年12月—1993年12月美国的活动费用为12亿美元,1993年联合国在索马里的活动费用为15亿美元。1995年3月联合国维和部队撤出索马里。
   
      —— 塞拉利昂  1998年4月17日,安理会一致通过决议,决定在塞拉利昂派驻10名联合国军事联络官。联络官的任期为90天,其主要任务是协助西非监测团就塞拉利昂的军事形势提出报告,帮助西非监测团制订解除前塞拉利昂军政府武装的计划和执行该计划。  1998年7月13日,安理会一致通过决议,决定在塞拉利昂设立联合国塞拉利昂观察团(united nations mission of observers in sierra leone - unomsil), 协助塞进行民族和解和国家重建。观察团由联合国秘书长派驻塞拉利昂特别代表领导,由70名军事观察员和一个医疗小分队组成,最初任期为6个月,至1999年1月13日止。观察团的主要任务是与西非军事监督团一道,监督塞拉利昂的军事和安全形势、解除前塞拉利昂军政府武装人员的武装、监督国际人道主义法的遵守情况、定期向联合国秘书长派驻塞拉利昂特别代表汇报关于塞拉利昂的安全情况、前军政府武装人员的遣散情况以及武器的收缴和销毁情况等。1999年8月20日,安理会通过决议,决定将联合国驻塞拉利昂军事观察员的人数从70人增加到210人,以帮助塞拉利昂实施和平协议。  1999年10月22日,安理会通过第1272号决议,决定向塞拉利昂派遣由6000人组成的联合国驻塞拉利昂特派团 (u.n. mission in sierra leone --unamsil),以进一步推动塞拉利昂和平进程。决议规定,该特派团将接替联合国驻塞拉利昂观察团,任期为6个月。主要任务是同塞拉利昂有关各方进行合作,确保1999年7月塞政府与反政府武装革命联合阵线签署的和平协议得到顺利执行,协助塞政府解除前反政府武装,妥善安置4.5万名前反政府武装人员,协助运送人道主义救援物资及保障联合国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行动自由等。特派团由33个国家的10707名军事人员组成,其中包括254名军事观察员,他们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武力,以确保该特派团人员的安全和行动自由。2000年2月4日,安理会决定将特派团人数从6000人扩大到11100人,同时将扩大的特派团的任期再延长6个月。 
   
     —— 南非  1992年9月,安理会通过决议决定建立联合国南非观察团。1994年4月26日-29日,南非举行大选,来自103个国家的212名观察员、97个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派出的人员参加监督南非大选。1994年4月观察团结束任务。  
   
    —— 西撒哈拉  联合国西撒哈拉公民投票特派团(西撒特派团)(united nations mission for thereferendum in western sahara - minurso)。 1991年4月29日根据安理会第690号决议建立。目前该团只有202名军事人员。其任务是监督投票,让该地区的居民选择是独立还是和摩洛哥统一。1997年9月29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决定将特派团任期延长并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任期至1997年10月20日,以帮助恢复中断的公民身份查验工作,为西撒公民投票作准备。第二阶段任期至1998年4月20日,以便让特派团进行选民资格验证工作。由于摩洛哥和西撒哈拉人民解放阵线在对三个部落公民身份确定上存在严重分歧,查验公民身份的工作不能如期完成,西撒特派团第二阶段任期延长到2000年7月31日。
   
      —— 中非  中非共和国1996年发生武装骚乱后,应中非共和国总统的邀请,在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下,加蓬、马里、塞内加尔、乍得、布基纳法索和多哥6个非洲国家于1997年2月成立了班吉协定监测团 (united nations-approved inter-african mission tomonitor the bangui agreement - misab), 负责解除前叛乱分子和其它非法持有武器者的武装。法国负责为监测团提供后勤保障。  1998年1月26日,安理会决定延长驻中国共和国班吉协定监测团任期至1998年3月16日,同时建立一支联合国维和部队 (united nations peacekeepingoperation in the central african republic)接替监测团。继续协助中非共和国和平和安全并监督该国举行立法选举。1998年3月17日,安理会决定监测团任期延长至1998年3月27日。  1998年3月27日,安理会通过第1159号决议,决定设立联合国中非共和国特派团(u.n. mission in the central african republic - minurca),以接替班吉协定监测团,继续协助中非恢复和平与安全,协助国家安全部队维持法律秩序,保护国家关键设施,并监督该国将于1998年8、9月间举行的议会选举。特派团任期至2000年2月15日。鉴于中非共和国的局势已基本恢复平静,特派团于1999年12月17日开始撤离中非。2000年2月15日,联合国结束在中非共和国的维和行动。 
   
      欧洲地区: 
   
      —— 阿尔巴尼亚  1997年3月28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1101号决议,授权部分会员国向阿尔巴尼亚派遣多国保护部队,负责守卫港口、机场、公路、铁路及仓库等设施,协助国际组织提供援助和帮助运送人道主义救援物资。部队由2500人组成,另外还有2500人的预备队,费用由参加国负担。多国部队活动的期限为3个月。1997年6月19日,安理会通过决议,决定将驻阿多国保护部队的任期延长至1997年8月12日。8月12日多国保护部队全部撤出阿尔巴尼亚。 
   
      —— 前南斯拉夫地区(波黑、克罗地亚、马其顿)  安理会1992年2月决定向前南地区派驻保护部队。同年4月中旬进驻前南斯拉夫地区。1994年3月31日,安理会决定将前南保护部队的任期延长到9月30日,并向其增派3500人。4月27日,安理会又批准派6975名军人和民警参加联合国保护部队。至此,联合国驻南保护部队人数已达3万多人,他们来自30多个国家。至1994年8月,联合国驻前南地区维和部队已有109人死亡。1995年3月31日,联合国安理会作出决定,将联合国驻前南斯拉夫地区的部队分为3个(波黑、克罗地亚、马其顿)独立而又相互关联的部分。 
   
      —— 克罗地亚(东斯拉沃尼亚、巴拉尼亚和西锡尔米乌姆地区)  1995年3月-1996年1月,联合国在克罗地亚建立了联合国克罗地亚信心恢复组织 (united nations confidence restoration organization in croatia -uncro)。  1996年1月15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1037号决议,决定成立“联合国东斯拉沃尼亚、巴拉尼亚和西锡尔米乌姆地区过渡行政当局(东斯过渡当局)(unitednations transitional administration for eastern slavonia, baranja and westernsirmium - untaes)”。 这一维和行动包括军事和民事部分,任期至1998年1月15日。  安理会强调,上述地区是克罗地亚的组成部分,并表示支持1995年11月12日克罗地亚政府和当地塞族签署的关于东斯拉沃尼亚等地区的《基本协定》。  1997年12月19日,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决议,决定成立一个由180名民警组成、任期不超过9个月的联合国民警支援小组 (united nations civilian policesupport - unpsg),接替东斯过渡当局,以继续监督该地区的和平进程。小组从1998年1月16日开始执行任务,1998年10月结束任务。
   
      —— 克罗地亚(普雷夫拉卡半岛)  联合国驻普雷夫拉卡半岛军事观察团(联普观察团)(united nations mission ofobservers in prevlaka - unmop)。普雷夫拉卡半岛属于克罗地亚领土,位于亚德里亚海,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是出入南联盟科托尔湾海军基地的必经之路。南联盟为了确保其舰只出入的安全,于1992年9月30日与克罗地亚达成普雷夫拉卡半岛非军事化的协议。安理会于1996年1月15日通过第1038号决议,决定设立普雷夫拉卡半岛军事观察团,由27名观察员组成。任期至2000年7月15日。
   
      —— 波黑  联合国驻波黑保护部队(联保部队)(united nations protection force -unprofor)。联合国驻波黑维和部队的主要任务是解除对萨拉热窝市的封锁和保护向萨市及其他被围困的城镇居民运送物资。1992年4月24日联合国安理会举行紧急会议,决定向波黑派驻100名军事观察员,6月29日,安理会通过决议,派维和部队全面接管萨拉热窝机场,以便向被围困的市民运送救济物资。到1992年7月13日,维和部队人数已达1600人。1993年5月,安理会通过824号决议,宣布萨市及其周围5个城镇为保护区,并把维和部队人数增到24000名。1993年夏季人数曾达到3万人,至1994年初,人数降为10760人。1995年12月20日,联合国驻波黑维持和平部队正式将波黑维和任务交给北约的多国部队。  1995年12月21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一项决议,决定联合国保护部队将权力移交给北约多国部队后的一年内,设立国际警察工作队 (international police taskforce - iptf), 协助波黑有关各方承担《和平协议》附件二所规定的任务。国际警察工作队的主要任务是帮助波黑改组执法机构,协助训练执法人员等。任期至2000年6月21日。  联合国多国稳定部队(multinational stabilization force - sfor)。1996年12月12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决定成立一支任期18个月的多国稳定部队,接替即将到期的波黑和平协议执行部队,继续在波黑执行维和任务。该部队的主要任务包括,监督缔约各方遵守和平协议,监督停火线及其隔离区,协助有关国际组织执行人道主义任务,制止危害平民和难民的暴力行为和监督排雷等。同时该部队也有权采取一切措施以免受到攻击或攻击的威胁。
   
      —— 科索沃  安理会1999年6月14日通过决议决定建立联合国驻科索沃临时行政当局特派团(联科特派团) (u.n. interim administration mission in kosovo - unmik)。特派团的主要目的是,在南联盟科索沃省建立一个临时行政当局,为使科索沃人民享有高度自治创造条件。特派团还在与科索沃维和部队进行协调的基础上,负责协助近100万难民重返家园、提供人道主义救援物资、排除地雷以及进行战后重建等工作。  秘书长安南任命一个特别代表来负责指挥整个联科特派团。特别代表在4名副特别代表的协助下,在科索沃地区负责临时行政管理、人道主义事务、当地司法和警务管理以及战后重建等工作。在科索沃省自治政府正式成立之前,这位特别代表还将担任科索沃地区最高民事行政长官。
   
      —— 马其顿  联合国驻马其顿共和国预防性部署部队 (u.n. preventive deployment force inthe former yugoslav republic of macedonia - unpredep)。 1992年底,马其顿要求联合国安理会向该地区派驻观察员和维和部队,以防止战火从前南斯拉夫蔓延到马其顿。1995年2月4日,马其顿和美国两国政府共同保证,驻扎在马其顿的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在驻扎期满后仍将继续留驻。1999年2月28日部队结束任务。
   
      —— 格鲁吉亚  联合国驻格鲁吉亚观察团(联格观察团)(united nations observer mission ingeorgia - unomig)。 1993年8月24日根据安理会第858号决议建立,联合国向格鲁吉亚派出观察员,以监督7月达成的格鲁吉亚与阿布哈兹停火协议。1993年12月22日,联合国派出第二批观察员,驻格鲁吉亚的观察员有134人。观察团的任务是与独联体阿布哈兹维和部队一道,监督格鲁吉亚政府和阿布哈兹分裂分子达成的停火协议及有关难民遣返协定的执行情况。任期至2000年7月31日。
   
      —— 塔吉克斯坦  联合国塔吉克斯坦观察团(联塔观察团)(united nations mission of observersin tajikistan - unmot)。1994年12月16日根据安理会第968号决议建立。其任务是:协助监测停火协议的实施情况,调查并报告违反停火协议事件,提供政治联络和协调以便国际社会在塔及时提供人道主义援助。有军事观察员45人,职员44人。任期至2000年5月15日。2000年5月12日,安理会发表主席声明,同意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关于从塔吉克斯坦撤出联合国观察团的建议。
   
      美洲地区:
   
      —— 中美洲  1987年8月7日,中美洲5国首脑签署《中美洲和平协议》。根据中美洲5国的要求,1989年11月7日,安理会决定设立“联合国中美洲观察小组” (unitednations observer group in central america - onuca),以核查和平协议的执行情况。1992年1月17日,观察小组结束使命。 
   
     —— 多米尼加  1965年4月24日,多米尼加共和国一批军人发动起义,推翻亲美政权。4月28日晚,美军在多米尼加登陆,进行武装干涉。5月14日,安理会决定建立秘书长驻多米尼加代表团 (mission of the representative of the secretary-general in thedominican republic - domrep),与美洲国家组织共同促进停火,维持和平。代表团1966年10月22日结束任务。 
     —— 危地马拉  联合国驻危地马拉核查团 (united nations verification mission inguatemala - minugua)。1997年1月20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1094号决议,授权向危地马拉派遣155名军事观察员,组成联合国驻危地马拉核查团。这批军事观察员来自阿根廷、瑞典和加拿大的非军事人员组成,它们的任期为3个月,任务是监督危地马拉政府和危地马拉全国革命联盟1996年12月达成的《最后停火协定》的执行情况。停火协定结束了危地马拉长达36年的内战。观察团于1997年5月撤出危地马拉。
   
      —— 海地  联合国海地特派团(联海特派团)(united nations mission in haiti - unmih)。1993年9月联合国组成联合国海地特派团,由驻海地部队由6千名官兵组成。海地当时有7千多名美军官兵,其中大约3000名作为联合国部队成员继续留在海地,他们于1996年6月30前撤离海地。  1996年6月28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1063号决议,成立联合国海地支助团(united nations support mission in haiti - unsmih)以协助海地建立和训练国家警察部队,维持安全与稳定。有民警300名,部队人员500人。任期至1997年7月31日。  1997年7月30日,联合国安理会根据海地总统的要求通过1123号决议,决定成立联合国海地过渡时期特派团 (united nations transmission mission inhaiti - untmih), 任期4个月,继续协助海地培训警察,建立一支警察部队。安理会还决定由海地过渡时期特派团负责处理海地支助团留下的一切人员和资产。特派团由300人组成,其中有民警250名,军事人员50名。  1997年11月28日,安理会通过第1141号决议,决定成立联合国海地民警特派团 (united nations civilian police mission in haiti - miponuh)以代替海地过渡时期特派团。民警特派团由290名警察组成,其中包括90名军事人员。其任务是继续协助海地国家警察向专业化部队过渡。2000年3月,特派团结束任期。
   
      —— 尼加拉瓜  应尼加拉瓜政府的邀请,1989年8月25日联合国派出尼加拉瓜选举观察团。1990年2月25日,尼加拉瓜举行大选,查莫罗夫人当选新总统。历经十年内战的尼加拉瓜终于赢得国内和平。1990年观察团撤出尼加拉瓜。 
   
     —— 萨尔瓦多  联合国萨尔瓦多观察团(联萨观察团)(united nations observer mission in elsalvador - onusal)。建立于1991年7月,帮助解除战斗人员的武装,对警察的活动、侵犯人权的行为以及结束长期内战的协定的政治上的各方面进行监督。该观察团大约有19名军事观察员和236名警察。任期至1995年4月30日。观察团已撤离萨尔瓦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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