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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洋国土一半尚未勘查:海洋权益遭非法侵犯


时间:2005-3-19   阅读1256次

     文/吴继陆
   
    法律赋予的权利,只有在掌握充分勘探资料的基础上才能变成实实在在的利益,否则只能沦为空谈
   
    《瞭望东方周刊》5月27日发表的《不认可人造的“冲之鸟”》一文,在日本引起了很大反响。日本众议院国土交通委员会次日决定,将对“冲之鸟”进行视察,以确认其是“岛”不是“岩”,并对此进行呼吁与宣传。
   
    此次争端尚未尘埃落定,日本媒体对中国东海“春晓”油气田的开发又大肆渲染起来。《读卖新闻》6月9日发表社论称,中国在两国海岸中间分界线不足5公里的地方建造“春晓”油气田,鉴于此处天然气和石油等资源横跨“中间线”,要求中国根据各方海底能源蕴藏的比例进行“合理分配”。
   
    日本的“中间线”原则靠不住
   
    事实上,日方所谓“中间线”是其单方主张的,而且把中国的固有领土钓鱼岛作为日方主张的领海基点,因此该段“中间线”本身的法理依据就先天不足。
   
    至于“合理分配”,日方更是底气不足。油气田的数据资料原本可以作为最好的凭据,但日方两手空空,于是政府部门之间展开了“蛋生鸡,鸡生蛋”的争吵:外务省责备资源能源厅对未对相关区域进行勘查,拿不出强有力的证据与中国交涉;资源能源厅则反驳,之所以没法试采,是因为外务省未划定中日海洋边界。
   
    “春晓”风波是中日关于东海大陆架划界和资源开发等重大海洋权益之争的一个侧影。中国坚持以自然延伸原则划定大陆架界限,与日方坚持的中间线标准相去甚远。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2500米海洋深度是切分大陆架的标准,位于东海的冲绳海槽深度已达2940米,是中国大陆自然延伸的陆架和琉球群岛岛架之间的天然分界线。
   
    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朴椿浩教授指出:“日本关于不考虑冲绳海槽,应用中间线原则,从而产生日本对东海较大范围的海底区域的主权的法律依据,看来是令人怀疑的。”美国的戈尔迪教授也指出,冲绳海槽分割了日本诸岛与东大陆架。
   
    中国科学家经过勘测证明,冲绳海槽是中日之间大陆架的天然分界线。冲绳海槽以西的东海大陆架,在地质构造、地貌性质、沉积物属性和古地理特征上和中国大陆联为一体,是中国大陆自然延伸的一部分。
   
    中国勘查海洋国土始于1958年
   
    现代海洋法和海洋事务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经常将法律之争与地质地貌紧密联系在一起,因为海洋勘探资料已成为主张国家海洋权益、进行海洋划界的基础。法律赋予的权利只有在掌握充分勘探资料的基础上才能变成实实在在的利益,否则只能沦为空谈。
   
    早在1958年,中国就开始了海洋综合普查性质的海洋区域地质调查。此后,相继开展了一系列的海洋地质调查工作,其中包括大陆架及邻近海域勘查、沉积地貌调查、海洋地质综合调查等调查,以及综合科学考察等海洋油气资源调查与评价。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还开展了大陆架及邻近海域勘查与资源评价、油气资源调查以及其他海洋地质地球物理调查,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为维护国家安全,捍卫国家海洋权益,发展海洋经济,开发、利用、保护海洋提供了技术支撑和保证,对以后的海洋边界谈判、维护中国海洋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150万平方公里存在争议
   
    获取海洋勘探资料离不开现代海洋勘查技术。目前的海洋勘查技术主要有高精度海底探测技术和海底浅地层剖面探测技术。20世纪80年代以来,传统的单波束测量技术逐渐被多波束测量技术取代,精度达到了总测程的1/1000到10/1000。
   
    上个世纪90年代,中国从国外引进了8套多波束测深系统,运用于最新的海洋勘测,对争议区进行了地质地球物理调查,获取了划界谈判必不可少的资料。
   
    根据《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和中方的主张,可以划归中国管辖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面积约为300万平方公里,其与周边国家的争议区就达一半之多。
   
    海洋勘探资料是进行海上划界、维护国家海洋权益、进行外交谈判中最重要的科学依据和证据。在海洋勘测的基础上,可以建立资料详实的海洋地理和资源信息系统,结合相关划界信息,便于迅速、全面、准确地作出各种划界方案,并进行利弊得失分析,在划界谈判中做到知己知彼,以便能够最大限度地获取争议海域。中国目前的海洋勘测工作,规模、范围和技术水平基本可以满足海洋划界的需要。
   
    海洋勘探对维护中国在国际海底区域的海洋权益也至关重要。经过20余年的深海勘查,2001年中国获得了拥有专属勘探权和优先商业开采权的7.5万平方公里多金属结核矿区,可满足矿区内年产300万吨多金属结核、开采20年的资源需求。
   
    目前关于“区域”资源的争夺更为激烈,海洋勘探资料是申请矿区的重要依据,是制定“游戏”规则的基础,是掌握“区域”话语权的利器。
   
    海洋勘探获取的资料无疑也可用于军事领域,事关国家海洋国土安全。美国曾多次打着科学考察的名义对中国管辖海域进行勘测,严重地侵犯了中方的海洋权益。
   
    一半范围尚未勘测
   
    然而,中国目前的勘查工作还不能完全满足其管辖海域海洋资源开发和申请外大陆架的要求。中方目前对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勘测范围不到一半,大多数海域尚未进行多波束的全面覆盖。
   
    同时,申请外大陆架也必须提供详尽的勘探资料。2002年6月,俄罗斯关于白令海峡、巴伦支海、鄂霍次克海等外大陆架的申请被联合国拒绝,其原因是俄罗斯提供的调查材料和数据不足以证明200海里以外部分与陆地有着自然联系。
   
    根据大陆架界线委员会制定的技术指南,按自然延伸原则提出大陆架要求,必须找到大陆边缘,包括大陆坡坡脚转折点、大陆坡坡底区域、2500米等深线、1%沉积岩厚度等,至少需要5种证据:单波束回声测深数据、多波束回声测深数据、测深侧扫声纳测量数据、相干侧扫声纳测量数据和地震反射得出的测深数据。中国在这方面还需要进行深入的勘查,以获得申请外大陆架的各种勘测资料和数据。
   
    和忽然激烈的东海海洋权益之争不同,南沙海域里一直暗流涌动。几十年来,周边国家不断在南海南部勘探和开发油气资源,并且不断深入到中方断续线内。若任其开发,中国将丧失该地区近一半的油气资源。因为中方能够控制的资源绝大部分分布在深水区,目前没有多大经济价值。
   
    环视周边,中国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形势依然严峻,与众多国家海洋划界谈判也是任重而道远。除了依据法律进行有理有利的斗争外,还必须获得更加全面、更加精确的海洋勘测资料,这需要长期艰苦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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